搬穿英格兰是一大享受。在欧洲,这里的田野风光可以直追奥地利和瑞士,比德国农村放松,比法国农村整齐,更不待说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国家了。
几百公里看下来,未见一处艳俗,未见一处苟且。草坡、树丛、溪谷、泥路,像是天天在整修,又像是从来未曾整修,像是处处要引起人们注意,又像是处处要躲开人们注意。在我看来,这便是田野的绅士风度。绅士优雅而又稍稍有点作态,这儿也是。
一到威尔士地区,绅士风度有点守不住了,丘陵起伏,大海在前。从大岛渡到一个小岛,再从小岛渡到一个更小的岛,那儿有码头,穿海去爱尔兰。
爱尔兰不再是绅士,浑身是质朴的精力,满脸是通俗的笑容。
在目前『欧洲大家庭”中最贫困的国家,第一数葡萄牙,第二是爱尔兰,第三是希腊,第四是西班牙。我这一路挨个儿细细打量,产生一种朦胧的预感: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先走出这个名单的可能是爱尔兰。
其它三国都有昔日的辉煌,爱尔兰没有。它受尽欺侮又保守落后,一代代家长都流着眼泪嘱咐孩子:离开,必须离开结果,一个三百多万人的国度,流落世界各地的爱尔兰后裔却有三千多万。
当外加的障碍终于被逐步解除,自身的历史又构不成负担,爱尔兰人开始自信起来。他们说:美国历届总统中有七个是爱尔兰裔,包括最有风度的肯尼迪、里根、克林顿,如此大国都管得好好的,何况一个爱尔兰贫困和朴素,再添加上自信和秩序,这片土地立即有了神采。
都柏林的市中心并不热闹,狭窄的街道里却有很多酒吧。年轻人天天晚上挤在一起狂舞畅饮,他们创作和演奏的现代派音乐,在世界各地都有知音。例如我们车队里从未来过这里的一位编导,说起来就如数家珍。
伙伴们一直疑惑:爱尔兰是一个偏僻岛国,为什么青春生态如此前卫,文化艺术如此新锐我想,文化未必取决于经济,精神未必受控于环境,大鹏未必来自于高山,明月未必伴随着繁星。当年爱尔兰更加冷落,却走出了堂堂萧伯纳、王尔德和叶芝,后两位很有今日酒吧的波俏风情。更出格的是荒诞派戏剧创始人贝克特和《尤利西斯》的作者乔伊斯,石破天惊,山鸣谷应,一度使全世界的前卫文化,几乎弥漫着爱尔兰口音。
都柏林的乔治北街三十五号是一幢三层老楼,现在是“乔伊斯中心”。
著名作家的故居和纪念馆去过很多,但这个地方太特殊了,我上上下下盘桓了整整半天。
乔伊斯没有在这个屋子住过。他离开都柏林时二十二岁,境况潦落,留不下什么遗迹。祖上有点财产,但父亲酗酒成性,把家喝穷了,不断变卖家产,又成天搬家逃债,家人散住各处,这个地方是其中之一。
中心的负责人是乔伊斯的外甥,从未见过乔伊斯。他妈妈,也就是乔伊斯的亲妹妹,曾一再悄悄叮嘱:不要多提舅舅,以免影响前程。这位外甥今年已经七十五岁,红脸白发,气色很好,慈祥友善,能背诵《尤利西斯》的一些片断,但细问之下,他并不理解这部作品,不知道它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会引起全世界的注意。
作为一个纪念中心的主人坦诚表示自己对纪念对象隔膜的,我第一次遇到,因此肃然起敬。那些能够滔滔不绝的管理人员虽然也可佩服,但静心一想总觉得不是味道。明明是巨峰沧海,怎么可能被你们如此轻松地概括了乔伊斯外甥眼中流露出来的那种自己无力读解的羞涩,那种不能回答我们问题时的惶恐,那种对自己舅舅竟然会写下这么多“荒唐”的句子而表现出的尴尬,让我感受到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真诚。尽管按照一般意义,他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主人。他没有利用血缘身份和今天的职务,去填埋伟大与庸常之间的距离。他站在大河的彼岸照拂着远去的舅舅,知道自己游不到舅舅所在的对岸。
他反复告诉我的是这样一个事实:爱尔兰不喜欢乔伊斯,乔伊斯也不喜欢爱尔兰;乔伊斯离开都柏林以后很少回来,但所有的作品都以爱尔兰为题材。这几句简单的话让我震动,一个孤独的灵魂与土地的关系竟是那样缠绵。
据我所知,直到晚年,乔伊斯艰难地谋求定居地却故意避开了家乡。有一次叶芝和萧伯纳筹建爱尔兰文学院,诚恳邀请他参加,他也拒绝了。他不想进入某种派别,尤其是与家乡有关的派别。
记得我以前在《乡关何处》一文中曾分析过中国文人与家乡的复杂心理关系,相比之下,这位爱尔兰文人显然有更强硬也更凄楚的诀别心态。
这幢楼整整装修了十四年,一九九六年纔开张,连总统都来参加了开幕式。可见爱尔兰真的想拥抱自己别离多年的游子了,以这幢楼,以那炉炽热的火,以那些好不容易收集到的旧照片。但究竟拥抱到乔伊斯的游魂没有把握不大,真正可靠的是拥抱住了世界各国出版乔伊斯著作的各种版本,以及每年来自近百个国家的参观者。
在二楼阅览室里,埋头工作的研究者坐满了各个角落,使匆忙的参观者们有点惶愧。我轻步在那里逡巡,整理着自己心中对《尤利西斯》的印象。记得写的仅仅是一天的时间,一对夫妇的心理遭遇紧凑而肆洋,真实得难以置信,却又与荷马史诗《奥德赛》构成遥远的平行,于是成为一部现代史诗。
它会使习惯于传统小说的读者不习惯,但一旦有了它,人们也就渐渐对传统小说不习惯起来。
爱尔兰一度拒绝他,也是因为不习惯,而现在,谁也不再习惯一个没有乔伊斯的爱尔兰。
由此可知,习惯是一支魔杖,总是要去驱赶一切创造物,如果赶来赶去赶不走,它就回过头来驱赶创造物的对立面。
记得《尤利西斯》一九一八年在美国报纸连载后就于一九二○年被控上法庭,法庭判乔伊斯败诉,书籍停止发行,罚款五十美元,理由是此书有伤风化,会诱惑很多过于敏感的人。一九三三年第二次上法庭时社会观念已经大变,美国法官这次宣判乔伊斯无罪,为《尤利西斯》恢复名誉,理由是法律不照顾那些时时等待着被诱惑的过于敏感者,法律只考虑正常人。
———这句判词真让人高兴。历史上许多罪名,是不正常人对于正常人的宣判,而不正常人总会以超强度的道义亢奋,来掩饰自己的毛病。因此,仅仅引进一个“正常人”的概念,便全局点醒。
《尤利西斯》在美国的两度宣判,也说明即使是进入了近代的美国,法律也有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推动这个过程的宏观因素是时代,而微观因素则是案例。
法律的条文比较原则,而一涉及案例,便具体生动地显现出是非。任何一个法律条文都不会像案例那么强烈而具体地让人感到如坐针毡。因此,在某个领域如果缺少案例,其实也就是关闭了社会性的感觉和理性对这个领域的介入,拒绝在这个领域实现法律的公正。
因此,我觉得乔伊斯对《尤利西斯》有三项贡献:第一,写出了它;第二,让它输在法庭;第三,让它赢在法庭。有此三段论,这个作品不再仅仅是现代文学经典,而且成了文化法律经典。在它之后,世界各地的现代派作品全都获得了法律上的安全。
由此联想到,中国文化界让人气愤的事情实在太多,如要请法律来仲裁,首先要让一系列案例来示范。因此,应该有更多的受害者不怕起诉,不怕出庭,哪怕是历来最怕打官司的文化人。
爱尔兰现在已经开始全方位地走向一种国际化的正常,经济发展不慢,让人刮目相看,而文化的事比较烦难。他们也明白不能仅仅像其它落后地区一样卖弄民族遗产,因此先把乔伊斯请回来再说,至少可以通过他来猜测国际文化眼光。
猜测总不会一步到位,那么先为他安排一间老屋住上,大家一起慢慢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