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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暮春时节,云贵高原边陲一隅,山岭纵横绵亘,沟壑幽深,山坡上盛开着一簇簇的白色和紫红色的野杜鹃花,漫山遍野,令人陶醉。

    中午时分,镇康县南伞,风尘仆仆的走来了一行人。为首的是一位老僧,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孩子的肩膀上蹲着一只蓝色的大鸟,他们就是安息长老和沈才华等人,由江西鄱阳湖一路来到了滇西南。

    此地名为南伞,傣语意为“嫁姑娘地”,是汉傣杂居的中缅边境中段的一个小镇。

    这一天适逢甲己日街,这是源于民国初年,以干支日赶集市流传下来的风俗,中缅两国边民互贸,街上小商小贩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安息长老手指着前面的山岭说道:“这里距缅甸掸邦的老街市不到十公里,再南行九百多公里便到仰光了。我们先在街市上吃点东西,然后往东南三公里的124界桩处,那儿有一个隐秘的溶洞,在洞内行走不足两公里,就可以直接越过国境到达缅甸的果敢了。”

    “长老爷爷,那儿离一条叫……‘恩梅开江’的地方远么?”沈才华突然问道。

    “不太远,小小,你听说过恩梅开江?”安息长老诧异的问道。

    “小小有个朋友住在那里。”嘟嘟抢先回答道。

    “哦,那好,我们可以路过的。”安息长老点点头。

    街市上人来人往,穿着稀奇古怪的服装,大都是德昂、傣、苗、彝、佤、傈僳等民族的妇女们,一路嬉笑打骂追逐着。

    “师父,我们就在前面小摊上吃点米线好么?”彭长老上前请示道。

    “也好,时间还早,大家歇歇气,今晚就留宿在果敢。”安息长老说道。

    “米线啦,正宗蒙自过桥米线,吃米线啦……”热气腾腾的米线摊后,一对中年夫妇手拎着汤勺在大声的吆喝着,简陋的竹桌旁,有不少赶街的人们在啧啧有声的喝着热米线汤。

    “真好吃。”沈才华又累又饿,俯在砂锅上喝的是赞不绝口。

    安息长老笑笑,说道:“这汤是用大骨、老母鸡、云南宣威火腿经长时间熬煮而成的高汤,香味独特,老衲久居仰光,也是时常惦记着家乡的过桥米线,这里面还有个温馨的传说呢……”

    “这个我知道,”嘟嘟赶紧插嘴道,“传说蒙自县城有位杨秀才,每日里在南湖读书,其妻贤惠,将饭菜做好送往湖心亭。那秀才读书刻苦,往往学而忘食,以至于常食冷饭凉菜,身体日渐不支。其妻焦虑心疼,思付之余把家中老母鸡杀了,用砂锅炖熟,给他送去补身。待她再去收碗筷时,看见送去的食物原封未动,丈夫仍如痴如呆在一旁看书,只好将饭菜取回重热。当她端起砂锅时,却发现还烫乎乎的,揭开盖子,原来汤表面覆盖着一层鸡油,加之陶土器皿传热慢,把热量封存在了汤内。以后其妻就用此法保温,另将米线、蔬菜和肉片放在热鸡汤中烫熟,趁热给丈夫食用,美味至极,人们纷纷仿效之。由于杨秀才妻子送砂锅到湖心亭要过一座小桥,所以大家就叫这种吃法为‘过桥米线’了。”

    周围响起了一片掌声,原来过往的人们发现了这只会说话的大鹦鹉,都停下了脚步,里外三层的围着看稀奇。

    “小孩子,你这只大鸟卖不卖?”有人出价道。

    沈才华摇摇头。

    “让开!让开!”有粗暴的呵斥声音响起,人们纷纷闪让开了一条通道。

    几名穿草绿色军用夹克衫的劲装汉子推开众人走上前来,说道:“这只鹦鹉是谁的?”

    “我的。”沈才华警惕的回答道。

    “我们老大买了。”为首的一个留着小黑胡子的人说道,并随手丢下一张十元钱的纸币。

    “不卖。”沈才华没好气儿的回答。

    “是吗?我看看,好一个聪明机灵的大鹦鹉。”一个面色白皙,身材消瘦的中年人走上前来,劲装汉子们恭敬地闪开站立在了两侧。

    安息长老瞥了一眼,此人左手带着一只皮手套,缠着帆布的胳膊上蹲着一只灰色猎隼,大小如同一只大公鸡般,两只脚爪强劲有力,一对眼睛闪射着精光。

    猎隼的目光锁定了嘟嘟,尖尖的勾喙淌下了几滴口涎。

    嘟嘟不敢直视猎隼凶恶的眼神儿,身子悄悄地朝沈才华移了移。

    “嗯,这是一只罕见的蓝紫金刚大鹦鹉,据说战斗力不在猎隼之下,小兄弟,敢不敢来和我的雄鹰阿文比试比试?”中年人说道,说一口标准的云南官话。

    “你们是什么人?”安息长老平静的问道。

    “我们嘛,是对面果敢来赶街的,见到这只娘娘腔的鹦鹉,阿文早就摩拳擦掌了。”中年人嘲弄的说道。

    “打呀,大鹦鹉个头这么高,肯定能打过那只小鹰的。”有好事者鼓噪着叫道。

    沈才华毕竟是个孩子,童心未泯,他悄悄地问嘟嘟道:“你能打得过牠吗?”

    嘟嘟胆怯的小声说道:“牠是高……高山阿尔泰猎隼,很,很凶的呢。”

    “嘟嘟,你有潜力,肯定能行的,刚才讲‘过桥米线’传说的时候,连口吃的毛病都快没有了。”才华鼓励道。

    “真……真的么?”嘟嘟仿佛有了点自信心。

    “哼,这鹦鹉别看个头比阿文高,但却是个娘娘腔的大草包。”那中年人激将着说道。

    “我……我不是娘娘腔!”嘟嘟怒道。

    中年人手臂往上一送,口中说道:“阿文,去擒住娘娘腔!”

    猎隼“嗖”的一声窜上了半空,用力的拍打着翅膀,嘴里发出阵阵沙哑的恫吓声。

    嘟嘟犹豫的望了一眼才华,然后一咬牙振翅飞上了天空,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里暴发出喝彩之声。

    阿尔泰猎隼攻击猎物时,总是先飞到猎物的上方,占据制高点,然后收拢双翅,使翅膀上的飞羽和身体的纵轴平行,脑袋则收缩到肩部,以每秒75—100米的速度,成25度角向猎物猛冲过去,在靠近猎物的瞬间,稍稍张开双翅,用后趾和爪打击或抓住猎物。此外,还可以像歼击机一样在空中对飞行的小型鸟类进行袭击,追上猎物后,就用翅膀猛击,令其从空中下坠,然后再俯冲下来以利爪将其捕获。

    这只猎隼虽是凶悍无比的空中猛禽,但却从来没见过南美洲的蓝紫金刚大鹦鹉,不晓得其厉害。

    在巴西,传说殖民者入侵时,有一个士兵开枪射击一对蓝紫金刚鹦鹉,其中一只砰然落地,正当士兵手拎猎物沾沾自喜时,另一只鹦鹉从天而降,先一口啄瞎了射击者的眼睛,紧接着还用巨喙把那支双筒猎枪拧成了“麻花”。

    嘟嘟自幼在亚马逊森林被捕获后,直接送进了台北故宫博物院,好吃好喝,已经驯化丧失了野性,否则即使遇到巨大的喜马拉雅山鹰,也绝对无惧。

    猎隼飞到高空,然后冲着嘟嘟恶狠狠的高速俯冲了下来……

    嘟嘟眯着眼睛望见高空中一个黑点闪电般的向牠猛扑过来,吓得扭头就跑,惊慌失措的拍打着翅膀,落荒而逃。

    猎隼以每秒钟近百米(相当于每小时360公里)的时速追上了嘟嘟,双翅微微张开缓冲,两只利爪直接朝着嘟嘟多肉的后背插下……

    一向养尊处优的嘟嘟身体超重,因而飞的比较慢,牠感觉到身后疾风突至,吓得身子打了个滚儿,两只脚爪翻过来正好接住了猎隼的两只下切的利爪,相互扭在了一起,双双自空中坠下。

    嘟嘟眼睛一瞧近在咫尺的猎隼,发现自己巨大的弯喙远比对方的米黄色尖喙粗大了数倍,顿时大喜,遂硬碰硬的一口啄下,咬在了猎隼的尖喙上,“喀嚓”一声,将其整个折断了,猎隼当即昏厥过去,松开了脚爪。

    嘟嘟翻身腾空而起,骑在了猎隼的身上,双爪揪住其后背,拍打着胜利的翅膀,缓缓地降落在了米线摊上。

    看热闹的人们纷纷的鼓起掌来,沈才华兴奋地小脸通红,安息长老则在一旁直摇头。

    嘟嘟高傲的昂起了脖子,嘴里连声说道:“谢……谢大家。”然后一脚将昏死过去的猎隼阿文踢到了桌子下。

    小才华高兴的搂着嘟嘟的脖子,说道:“我说你行的嘛……”

    有个领着小孩的妇女给嘟嘟送来一捧胡桃,还有人送给牠些榛子之类的坚果,嘟嘟乐的合不拢嘴。

    中年人拎起了猎隼一看,阿文的嘴巴已经被咬掉了,气恼的将其往地下一掼,恶狠狠地瞥了他们一眼扭头就走,那些劲装汉子随从也跟着离去了。

    “这些人是果敢缅共人民军的人,你们要是过境的话,对他们可要提防点了。”米线摊主夫妇好心的提醒说道。

    “缅共人民军?”安息长老问道。

    “是的,说是人民军,其实都是上海、重庆和昆明的一些知青,跑过去同缅共一起打政府军。”摊主解释说道。

    “哦,多谢指点,时间不早,我们也该上路了。”安息长老说道。

    出了南伞街市,他们没走通往关口的大道,而是沿着一条隐秘的山路朝山谷深处走去,不久,他们来到了距中缅边界124号界桩不远的一座高高的山崖下面。

    茂密的树丛后面,隐藏着一个山洞口,这是喀斯特地貌形成的一个溶洞群,可以直通至缅甸的果敢。中缅边境管理很松,两侧边民可以随意来往,安息长老等人虽有护照,但沈才华和老乞丐却无法正常通关,况且蓝紫金刚鹦鹉是世界一类保护动物,不能够出关的,所以,安息长老才决定偷越国境。

    安息长老一挥手,彭长老率先钻进溶洞内,紧接着是安息长老拉着沈才华的手,嘟嘟仍旧站在沈才华的肩膀上,激动的心情还未完全平静下来,那些胡桃和榛子,牠都寄放在了小主人的衣袋里。

    左右护法押着老乞丐走在了队伍的最后面。